新民村党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对党员增强组织观念,加强党性锻炼,保持党内的思想一致和组织的集中统一有重要作用。 一、“三会一课”制度 指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任务: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贯彻措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举党代表、支部委员会;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讨论决定支部的重大事情等。大会决议须经应到会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有效,选举时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须超过五分之四到会方有效。 2、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职责:结合支部工作实际,讨论、处理、决定支部的日常工作任务。支部委员会决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决议须经应到会委员半数以上同意方有效。 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职责:配合支部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具体地组织和指导每个党员的日常活动,保证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支部的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 4、党课。一般每半年组织一次,主要采取集中授课、专家辅导、分组讨论、电化教育等方式进行,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 二、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委员参加,必要时可扩大到部分党员骨干。主要内容: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加强班子建设和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支委个人履职情况等交换工作意见,沟通思想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般每年进行一次。通过对党员的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价。实施步骤一般分为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党内外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几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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