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长沙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三保”、压减一般、统筹优化、调整盘活、多措并举,着力化解减收增支矛盾。 在财政收入方面: (一)2024年我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486万元,同比减少448万元,下降1.73%; (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66万元,其中: 1、公服中心非税上缴返还11万元; 2、派出所公用经费上级补助155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2038万元,即土地出让收入; (四)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866万元; (五)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25758万元; 在财政支出方面: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的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包含政府及相关机构、财政事务、税收事务、组织事务支出等支出,共1525万元,其中: (1)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202万元; (2)事业运行支出185万元; (3)财政事务支出61万元; (4)商贸事务支出77万。 2、公共安全支出1266万元,包含行政运行、辅警经费以及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即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4万元,其中: (1)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万元,即“三支一扶”社保费、住房公积金及地方性补贴;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35万元,其中包括行政单位离退休85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5万元; (3)抚恤支出85万元,包括死亡抚恤支出6万元,义务兵优待支出79万元; (4)社会福利支出50万,包含儿童福利、殡葬及高龄补贴; (5)最低生活保障支出81万; (6)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5万元; (7)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449万元 (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万元,即税务征收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877万元,其中: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80万元,即基层医疗卫生机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偿资金; (2)公共卫生支出47万元,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和救治救助经费; (3)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08万元,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节育奖励金102万元,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98万元,独生子女死亡补助6万元,独生子女伤残补助2万元;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23万元; (5)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309万元; (6)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1万元,即镇级上缴非税收入返还; 6、城乡社区支出77万元,即城管执法事务支出; 7、农林水支出支出147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25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支出27796万元, 1、城乡社区支出2038万元,即返还长沙街道土地出让支出; 2、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5758万元; (三)体制上解支出22428万元; (四)专项上解支出1441万元,即23年补充财力1000万元,未完成2023年任务扣减2024年财力423万元,2023年10月-2024年11月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18万元,2019年批次330个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经费0.2万元。 2023年我街道结余75万元,2024年财政预算收入共57314万元,2024年财政预算支出57302万元,2024年结余87万元。 二、2025年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我市新一轮财政体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要求,结合本街道财力情况,对我街道2025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建议如下: 在财政收入方面: (一)2025年我街道一般公共预算目标收入为31797万元,同比增长24.76%; (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8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3593万元,派出所公用经费上级补助收入 252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 1627万元(即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 在财政支出方面: 按照“量入而出,收支平衡”的原则,2025年我街道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相应安排为 7661万元,上解市支出 27981万元,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 1627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具体安排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652万元,其中: (1)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25万元,包含办事处编内77人,公服中心编内17人,人员经费 1328万元,公用经费141万元,办事处统筹经费项目支出556万元; (2)统计信息事务15万元; (3)税收事务支出156万元,即税收征收经费; (4)商贸事务支出163万元,包含编内人数14人,包含人员经费145万元,公用经费8万元,招商经费10万元; (5)组织事务支出293万元,包括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经费8万元,两委干部购买社保补助经费49万元,村居离任干部生活补助预算110万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预算11万元,村(社区)书记(主任)助理补贴预算13万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补贴预算38万元,村小组组长补贴60万元,两新组织工作补贴预算4万元; (6)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万元,即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工作经费。 2、国防支出20万元,包括征兵经费、民兵经费及其他国防开支; 3、公共安全支出 1769万元,其中: (1)公安事务支出1440万元,包含编内56人,人员经费 1012万元,公用经费263万元,辅警经费项目支出165万元; (2)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329万元,人员经费137万元,人员经费包含编内13人,公用经费8万元,项目支出185万元,包括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和救治救助经费算35万元,维稳经费预算10万元,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工作经费140万元; 4、教育支出17万元,即农村小学生交通补贴预算;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万元,即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经费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9万元: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02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66万元,职业年金183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52人183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6人(含侨园社区事业退休5人)70万元; (2)死亡抚恤支出84万元,包括遗属供养11万元,义务兵优待金预算73万元; (3)社会福利支出71万元,包含儿童福利8万元、殡葬24万元及高龄补贴39万元; (4)最低生活保障支出88万; (5)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4万元; (6)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330万元; (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万元,即行政及参公单位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10万元,企业欠薪垫付专项应急资金30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854万元,其中: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96万元; (2)计划生育事务185万元,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金预算77万元,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11万元,独生子女死亡补助6万元,独生子女伤残补助2万元,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生奖励金预算84万元,农村计生免费医疗保险费预算0.3万元,计生专干经费5万元;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7万元; (4)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90万元; (5)城乡医疗救助6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20万元,即环保巡查员经费; 9、城乡社区支出185万元,即垃圾收集、转运管理服务费用。 10、农林水支出370万元,其中: (1)农业农村事务支出251万元,包含编内15人,人员经费172万元,公用经费9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即重点堤围工程养护补助经费预算6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64万元; (2)水利事务支出54万元,即小型水库及重要机电排灌站人员经费预算4万元,辖区小型水库及渠道维修经费预算50万元: (3)农村综合改革事务支出65万元,即村居两委干部工作补贴预算。 11、住房保障支出302万元;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万元,主要是专职消防员和安全生产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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