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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发布日期:2018-08-03 16:44:00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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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实际,我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中,一直以来并无“市区饲养家畜家禽审批”此项行政许可,亦从未受理、办理过上述的行政许可事项。现根据“2016年2月国务院决定第二批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规定,我单位对“市区饲养家畜家禽审批”这一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取消。




特此公告

 

 

 

 

开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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