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公路安全畅通,根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和《开平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对我市第二批货物运输源头单位信息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各货运源头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关,确保出场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各治超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货运源头单位的日常监管,从源头上遏止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发生。
监督投诉电话:0750-2213012。
开平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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