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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科工商务局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2024-04-26 09:44:08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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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吴劲夫

  办公地址:开平市新昌新市路2号科工商务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50-2326168

  邮政编码:529300

  网址://www.furendq.com/kpskgswj/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技、工业、商务、口岸和信息化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的地方性规范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科技、工业、商务、口岸和信息化领域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

(三)拟订全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规划,以及促进科技发展、引进国(境)外智力等方面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五)牵头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协调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对接省重大科技计划(专项)、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和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负责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作。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动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创业。

(七)负责健全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全市实验室体系建设。推进全市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八)负责全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推动全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等工作。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九)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组织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组织参与国际科技交流活动。

(十)负责引进国(境)外智力和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管理服务工作。拟订重点引进外国和港澳台专家工作计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和港澳台优秀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以及重点外国和港澳台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外国人才管理服务相关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配合上级落实科学技术奖等的推荐提名工作。指导社会力量设立地方性科学技术奖。

(十二)组织实施相关产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强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企业情况综合工作。

(十四)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的技术进步、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十五)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促进工业投资。

(十六)协同组织落实产业转移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产业转移工业园统一布局和协调发展。协同拟订全市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同推进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研究协调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协同组织落实产业转移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七)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绿色制造。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八)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经济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的有关协调工作,协调通信管理、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协助推进国家、省、江门和开平市重点信息化工程建设。

(十九)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建设项目、科技项目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管。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

(二十)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

(二十一)承担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工作。拟订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收集、管理和开发应用的标准规范。推进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

(二十二)依法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和无线电台(站)负责组织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二十三)承担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产业进园和产业升级等工作,协调解决军民融合产业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四)负责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牵头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新型企业家培养计划。指导协调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五)牵头拟订规范市场发展、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流通标准化;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二十六)拟订会展、电子商务、商务发展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商品贸易结构调整;组织、指导和监督商品交易会、展览会和博览会等活动。

(二十七)拟订流通业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优化产业布局、结构,促进产业发展;推进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依法对拍卖、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二十八)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二十九)按管理权限负责对外经济贸易有关经营资格、资质的管理;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

(三十)拟订优化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和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国际品牌建设;协调促进高新技术和自主品牌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组织落实优化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等相关作;监督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

(三十一)负责协调和指导招商引资、对外投资工作;牵头拟订招商引资、对外投资的政策措施、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对外投资管理和服务工作;牵头策划、组织和实施有关投资推介会、研讨会和洽谈会。

(三十二)负责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工作;拟订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的规划、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本市承担的对外援助相关工作。

(三十三)指导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加工贸易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市加工贸易进出口工作。

(三十四)拟订商务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市性商务和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动;指导本系统外事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对港澳台经贸工作;负责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推进海外经贸网络的建设与管理,承担境外非经济组织在本市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工作。

(三十五)负责口岸建设、协调、管理和对外开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协调口岸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三十六)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综合协调本市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具体工作;依法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指导协调对本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三十七)负责管理安排市级科技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负责归口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和经费的总体计划、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对口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九)职能转变。一是市科工商务局应当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政府部门主要负责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的宏观管理,不再直接具体管理项目,交由专业管理机构承接。二是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统筹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三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逐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科技、工业、信息化领域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强化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四是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拟订支持工业、信息化领域项目及相关领域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五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逐步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四十)有关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市食盐行政执法工作。市科工商务局主管全市盐业工作,组织落实盐业产业政策和加强行业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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