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开平市鼓励社会工作人才参加等级考试的暂行办法(2019-2020年)>的通知》(开人才〔2019〕5号)文件精神,现就申请201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一次性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开平市工作满一年且现仍在开平工作;
(二)2019年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三)未申请政府其他形式补贴或奖励的。
二、奖励标准
(一)对通过初级资格、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800元。
(二)对通过中级资格、获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1200元。
(三)对通过高级资格、获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1500元。
对被奖励者以其本人初次获得的社会工作者等级证书资格进行奖励。对已获得过初级资格奖励的社工人才,在继续考取中级或高级资格后,分别一次性奖励800元和1000元。
三、初审办理时间
2020年6月1日-6月12日。未在办理时间内提交资料的不再受理初审申请。
四、申报奖励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两份);
2、社工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两份);
3、填写《开平市获社会工作者等级证书人员奖励申请表》(一式两份),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及加盖公章;
4、近两年社保缴纳证明一式两份(2018年6月至2020年5月);
5、申请人本人的建设银行借记卡复印件(仅限建设银行)。
五、相关事宜
(一)同一级别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只能申请一次。
(二)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需为工作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为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申请人需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骗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的,全额追回有关款项,不得再申领证书一次性补助,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请符合条件申请奖励的人员按时办理奖励申请,并将相关资料报送到开平市民政局6楼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联系人:吴锦堂,联系电话:2275522)
附件: 开平市获社会工作者等级证书人员一次性奖励申请表
开平市民政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