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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第三批)
发布日期:2016-11-10 15:10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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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单位,各社会组织: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精神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指导意见》(粤民民〔2012〕135号)精神,现将《开平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第三批)》印发给你们,作为选择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资质依据。 


附件:开平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第三批)



开平市民政局

一六年十一月十


 



附件:


开平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第三批)

社会团体类(共1家)

开平市水口水暖卫浴行业协会

联系人:司徒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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