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关注我们:
      • 搜索
    今天是2019年4月11日 星期四欢迎进入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Baidu
    map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发布 > 监察仲裁公告
    张志芬诉四川鸿鑫瑞景钢结构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争议一案(开劳人仲案字〔2025〕201号)应诉、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07 11:43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

    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四川鸿鑫瑞景钢结构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张志芬诉四川鸿鑫瑞景钢结构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争议一案(开劳人仲案字〔2025〕201号),仲裁请求: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2918.67元;2、一次性医疗补助金7559.81元;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0239.24元;4、停工留薪期工资31692.55元;5、医疗费448.31元;6、交通费300元;7、鉴定费203.4元。合计123361.98元,扣减被申请人支付的15000元,被申请人还应向申请人支付108361.98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5年3月24日15时00分在开平市曙光东路168号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二月七日


    相关附件: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