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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通告
发布日期:2015-04-14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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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15年我市防汛抗洪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关于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2015年开平市水库、重点山塘、中型水闸、重点堤围及有防汛任务的水电站的防汛行政和技术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布。各有关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防汛抗洪的各项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开平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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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2015年水库、重点山塘、中型水闸、重点堤围及有防汛任务水电站防汛责任人名单_151453260721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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