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合唱团简介
一、名称:开平市合唱团
二、组建时间:2012年3月
三、团员总人数:45人
四、合唱团宗旨:
通过各种艺术歌曲、经典歌曲及红歌的演唱,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播。以爱国主义为主旋律,与时俱进,通过歌唱祖国、歌唱人民、歌唱中外优秀歌曲,颂扬新时代美好生活;通过自娱育人,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服务,促进侨乡开平和谐发展。
五、合唱团活动目的:
1、继承和发扬侨乡精神,为侨乡人民提供高尚的精神文化环境,不断陶冶情操,提高文化修养和合唱艺术水平;以繁荣合唱事业,丰富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市民素质,打造和谐侨乡,建设幸福开平。
2、挖掘开平艺术人才,为其提供良好的艺术培训和展示自我的舞台;为文化馆储备更多更好的,能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演职人员。
六、活动地点:开平市文化艺术中心7楼合唱厅
七、活动时间:每周五晚八点
八、主办单位:开平市文化馆
九、合唱团人员入团规定:
1、凡有一定的声乐特长和表演能力,仪表端庄,身体健康并热爱合唱事业,具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强;有一定的业余时间,承认并遵守合唱团章程者,均可报名。经合唱团艺术小组考核通过后,即为合唱团预备成员。
2、合唱团预备成员在预备期内参加正式团员的一切活动,履行正式团员的义务,遵守合唱团的各项纪律和要求。
3、预备期为两个月。预备期满,由艺术小组提出意见,就预备团员的思想、业务、纪律、学习、身体等方面的情况综合考评,合格者,批准其为合唱团正式团员并发给团员证。
4、预备期满后,经艺术小组测评尚有欠缺的,预备期可延长,但最多不能超过三个月。
5、经预备期考察不合格者,劝其退出合唱团。
6、因各种原因退出合唱团者(不含被合唱团辞退者),在距退出、不之日半年以后可重新申请加入合唱团。重新加入合唱团者仍须经过预备期,特殊情况,经艺术指导提出报团部批准可缩短预备期。
十、合唱团组织结构:
1、合唱团的机构组成:团长(1名)、副团长(1名)、指挥(1名)、声部长(4名)钢琴伴奏(1名)。
十一、合唱团训练管理制度
1、团员必须自觉维护合唱团的团队形象,发扬团结、互助、合作、友爱的精神。遵守规章制度,尊重指导老师。
2、上课或排练时认真练唱,不讲话、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举手示意。有不同见解时,下课及时提出。手机铃声调至“振动”或“静音”,勿在教室里或排练场地接听电话、喧哗、吃零食和吸烟。做好每一场排练,真正做到寓心于歌,寓情于歌。要善于思考、勤于复习。
3、实行考勤、请假制度。 每次训练前,由声部长负责考勤,考勤工作必须做到认真、负责、真实。各个声部出勤人数不得少于该部总人数的80%。若有事迟到或不能来参加训练,需要请假,在训练前向声部长说明事由,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连续三次无故旷练的团员作自动退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