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
公司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负有连带责任。 |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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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公示[√];不可公示[]。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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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公示的信息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陈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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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
512301198*****4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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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开平市东呈塑料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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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文书编号 |
(开平月山)应急罚〔202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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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安全生产承包租赁类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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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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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决定给予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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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时间 |
2023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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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开平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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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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