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事项梳理表 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51 可公示[√];不可公示[ ]。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应公示的信息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联冠(开平)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0661489720W 案件名臣 案件名称 联冠(开平)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案 决定文书编号 (开)安监罚〔2018〕职3号 处罚事由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类违法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警告并处人民币六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时间 2018年7月18日 处罚机关 开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 填表说明:1.请对照本单位权责清单中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梳理,每个违法行为或事项形成一张表,其中违法行为执法依据相近且能整合成同一事项信息的,可合并成一张表。 2.相关信息项表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无法填写的,可在信息项右侧栏中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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