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受国际、国内各种因素冲击影响,能源矿产资源需求旺盛、市场火热、价格高企,煤矿长时间高强度生产,设施设备超负荷运转,加之我国矿山安全基础薄弱,灾害耦合叠加,风险隐患基数不断增大,防范控制难度持续加大。2023年以来,矿山领域发生多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决遏制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2024年1月16日,国务院安委会以1号文件的形式印发了《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聚焦当前矿山领域安全生产突出矛盾和问题以及面临的新情况、新风险,出台了8条硬措施。 一、《硬措施》“重在哪儿” 《硬措施》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迫切需要,是安全发展理念、“两个至上”、红线意识的细化、深化、具体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的迫切需要,为托住矿山安全生产之底、稳控当前形势提供了强力支撑。 二、《硬措施》“准在哪儿” 《硬措施》第1条就明确提出一体压实各级矿山安全生产责任的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紧紧抓住安全生产的灵魂和责任制这一“牛鼻子”;第2条至第6条分别从风险隐患排查、“打非治违”、重大灾害治理、从业人员素质提升、项目审批和安全生产许可等5个方面,围绕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作出针对性部署安排;第7条、第8条突出强调了矿山安全国家监察督政、事故调查和警示教育工作,强化兜底性制度安排。 三、硬措施“硬在哪儿”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近年来矿山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质量不高、从业人员安全素养不够等突出问题,直奔主题、直面问题,直击要害、紧抓关键。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既强调重典治乱,对“打非治违”、科技赋能、事故查处等方面作出明确部署,又注重加强基层基础,从动态致灾因素普查、灾害治理、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现场管理、安全培训、应急准备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着力推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是坚持系统施治,强化系统观念,从警示教育、服务指导、举报奖励、媒体曝光、执法检查、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多个方面共同发力,着力构建“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体制机制。 四是坚持失职追责,突出“责任”二字,进一步明确企业实际控制人、部门监管人员、属地政府的安全责任,强化追责问责情形,全链条发力,以责任到位推动安全制度措施到位,全面筑牢安全生产严密防线。 《硬措施》是继去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后,又一项推动和加强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每一条都很实很细很具体,有深度有硬度,是当前防范化解矿山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的迫切之需,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对于扭转当前矿山安全重特大事故多发连发势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约束性。 附件: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