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1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有关规定,我中心审核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事项如下:
定点机构名称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开平赖医堂中医诊所 |
机构名称 |
开平赖医堂中医门诊部 |
开平赖医堂中医诊所 |
执业地址 |
开平市三埠街道办事处光明路海港城别墅区52号 |
开平市三埠街道凤阳路16号国汇豪庭2幢107、108、109、110铺位 |
特此通知。
开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