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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平市2024年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的报告
——开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开平市财政局局长 余彦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9月,我市在收到江门市下达的2024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和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后,结合预算执行情况,按要求进行了第一次预算调整。目前江门市又下达我市2024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务限额和收回部分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同时预算执行与第一次调整预算相比发生一些变化,根据《预算法》《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以及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开平市2024年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计划
1.收入预算调整计划
(1)今年以来,受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经济下行压力持续的影响,我市税收收入不及预期,1—10月,税收收入125,729万元,仅完成年初预算62.44 %,同比下降8.16%。结合我市全年收入预测情况,税收收入由年初预算(第一次预算未调整)201,366万元调整为162,000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39,366万元;非税收入由年初预算(第一次预算未调整)118,263万元调整为149,871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31,608万元。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第一次预算未调整)319,629万元调整为311,871万元,由同比增长3%调整为同比增长0.5%,比年初预算调减7,758万元。
(2)债务转贷收入调整为81,543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76,543万元调增5,000万元。主要是因为10月底上级下达我市再融资债券转贷资金5,000万元。
(3)调入资金调整为15万元,第一次调整预算无此项。主要是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将财政专户结余资金15万元收回统筹安排。
2.支出预算调整计划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589,364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597,107万元调减7,743万元。
(2)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调整为83,500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78,500万元调增5,000万元。
3.总收支调整计划
2024年年初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为728,859万元,第一次预算调整未有变化,本次调减2,743万元,调整后,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调整为726,116万元,收支平衡。(详见附件2)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计划
1.收入预算调整计划
(1)市本级税收收入由年初预算38,675万元调整为23,062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15,613万元;非税收入由年初预算118,263万元调整为149,871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31,608万元。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156,938万元调整为172,933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15,995万元。
(2)市与镇一般性转移性支付收入调整为93,648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109,658万元调减16,010万元。
(3)债务转贷收入调整为81,543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76,543万元调增5,000万元。
(4)调入资金调整为15万元,第一次调整预算无此项。
2.支出预算调整计划
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调整为83,500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78,500万元调增5,000万元。
3.总收支调整计划
2024年年初预算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为663,275万元,第一次预算调整未有变化,本次调增5,000万元,调整后,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调整为668,275万元,收支平衡。(详见附件3)
二、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和超长期特别国债的工作安排,同时结合我市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是土地出让收入受房地产市场影响严重下滑,拟对我市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做第二次预算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计划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70,746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179,162万元调减108,416万元。其中涉及调整的科目包括:
(1)土地出让收入相关的三个科目调减85,654万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调整为46,938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120,240万元调减73,302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调整为9,439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21,620万元调减12,181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调整为969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1,140万元调减171万元。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调整为7,200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8,000万元调减800万元。
(3)污水处理费收入调整为4,800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5,000万元调减200万元。
(4)彩票公益金收入调整为1,400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1,500万元调减100万元。
(5)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调整为0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21,662 万元调减21,662 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35,901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4,909万元调增30,992万元。主要是因为上级下达我市超长期特别国债24,690万元。
3.债券转贷收入调整为268,000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270,000万元调减2,000万元。主要是因为10月底上级下达我市再融资债券转贷资金3,000万元及11月中旬上级收回我市新增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
4.调入资金调整为19,056万元,第一次调整预算无此项。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计划
1.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397,387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457,090万元调减59,703万元。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65,487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100,965万元调减35,478万元。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调整为9,439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21,601万元调减12,162万元。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调整为1,386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1,503万元调减117万元。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调整为7,200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7,985万元调减785万元。
(5)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调整为4,801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5,001万元调减200万元。
(6)债务发行费用支出调整为223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276万元调减53万元。
(7)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调整为24,690万元,第一次调整预算无此项。
(8)其他支出(含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236,824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272,422万元调减35,598万元。
2.上解支出调整为2,347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6,012万元调减3,665万元。主要是因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减,上解支出相应调减。
3.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调整为3,500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500万元调增3,000万元。
(三)总收支调整计划
2024年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总收支为382,242万元,第一次调整预算调整为463,702万元,本次相比第一次调整预算调减60,368万元,调整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调整为403,334万元,收支平衡。(详见附件4)
三、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计划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10,264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26,788万元调减16,541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计划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为10,264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26,805万元调减16,541万元。
收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结合我市收入实际情况,调减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541万元,同时根据以收定支原则,调减企业发展资金支出16,541万元。
(三)总收支调整计划
2024年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总收支为42,805万元,第一次调整预算调整为26,805万元,本次相比第一次调整预算调减16,541万元,调整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支调整为10,264万元,收支平衡。(详见附件5)。
四、地方政府债务额度调整的有关情况
(一)江门市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务限额情况
江门市财政局下达我市2024年再融资债券限额8,000万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5,000万元,用于支付地方公路建设项目1,600万元、国省道改扩建工程500万元、城区道路桥梁工程建设项目900万元、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1,000万元、新建改扩建校舍项目1,0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3,000万元,用于支付开平市固废综合处理中心一期一阶段PPP项目929.57万元、开平市新一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捆绑PPP项目2,070.43万元。
(二)江门市收回我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务限额情况
江门市财政局收回我市2024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务限额5,000万元,根据项目建设情况,调减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中心医院整体升级建设项目2,000万元、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翠山湖生物医药产业专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2,500万元、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三埠新港临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00万元、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三埠香山墓园生态园建设项目200万元。调整后我市2024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务限额265,000万元。
(三)新增债务后我市政府债务规模情况
2024年初,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为1,297,907.10万元(一般债务520,967.10万元,专项债务776,940万元),加上江门市财政局下达我市2024年新增债务限额265,000万元(均为专项债务)和再融资债券限额8,000万元,预计2024年末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为1,570,907.10万元(一般债务525,967.10万元,专项债务1,044,940万元)。
本次增加债务后,预计2024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68,279.40万元(一般债务523,910.10万元,专项债务1,044,369.30万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根据地方政府债务有关管理规定,我市政府债券利息支付分年纳入预算刚性保障,其中:一般债券利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专项债券利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由于本次增加的额度今年不需要付息,因此本次预算不调整增加2024年全市政府债券还息。
五、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相关规定,各项社保基金预算调整在相应的统筹层级报送同级人大审议,开平市本级统筹险种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因此本次预算调整只统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24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63,450万元调整为56,35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7,100万元;加上历年滚存结余4,476万元,全年收入总计60,826万元。
2024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62,427万元调整为55,01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7,412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5,811万元。(详见附件1)
附件:1.开平市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草案
2.2024年开平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表
3.2024年开平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表
4.2024年开平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表
5.2024年开平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表
6.2024年开平市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安排项目情况表
7.2024年开平市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明细表
8.开平市2024年全市社保基金预算调整表
9.开平市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调整表
10.开平市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调整表
附件1
开平市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草案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工作的通知(粤社保函〔2024〕12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实际情况,现对我市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预算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范围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范围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七项社会保险基金,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属于省级统筹险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属于江门市级统筹险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属于省级管理险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于开平市本级统筹险种,各项社保基金预算调整在相应的统筹层级报送同级人大审议。
二、预算调整情况(开平市本级统筹险种)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调整为56,350万元,比年初预算63,450万元减少7,100万元,较年初基金收入预算减少11.1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暂缓退休中人待遇重核政策,导致总支出及财政补助收入(本级财政补助配套资金)同步减少;历年滚存结余4,476万元,全年收入总计60,826万元。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调整为55,015万元,比年初预算62,427万元减少7,412万元,较年初基金支出减少11.8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暂缓退休中人待遇重核政策,导致总支出减少;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5,8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