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第二次开平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部令第11号)、《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粤府令第181号)、《江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江府[2019]3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配租方案。
一、房源、位置
本次初定配租的房源共(47)套,实际配租房源待登记对象进行意向登记后再确定。房源名单如下:
(一)三埠港口路44号、1、2幢共3套;新华四巷1号2套;东河路188号2套;同兴路122号1套;中山大道32号2套;祥龙五区100号1套、101号17套、102号12套。(附表)
(二) 水口镇中山路288号5套、192号2套。(附表)
二、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的对象共17户,申请实物11户,申领补贴6户。2022年12月27日前公示符合廉租户保障资格的家庭(含夫妻关系家庭)。
三、租金标准
根据《关于公布2017年开平市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租金标准的通知》(附件)
四、摇号时间和地点
摇号时间
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
摇号地点
市住建局4楼会议室(虹桥路29号)
五、配租程序
(一)现场签到
1、申请人在配租当日8时30分到配租现场进行签到并领取座位号,逾时不签到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
2、申请人代表共同申请人签到,申请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第三人签到,但应提前一个工作日与受委托人共同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交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委托签到手续。
3、签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摇号配租
1、70周岁以上、残疾(持有残疾证明)按年龄顺序、残疾等级优先摇珠、优先择房。
2、退役军人家庭、残疾人家庭、单亲妇女家庭优先顺序配租,以上优先家庭抽中后其他家庭再按照顺序进行摇珠。
3、按现场签到先后顺序确定座位号。申请人签到时,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的签到先后顺序安排一个座位号,申请人拿到座
位号后按号入座。
4、抽取摇号顺序号。申请人按座位号由小到大抽取摇号顺序号。
5、摇号。申请人按顺序号抽取房源号,抽到的房源号即为该申请人所选中的房源。申请人摇中房源后须到现场服务处进行登记,并现场签订《开平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
(三)手续办理
参加本次摇号配租的申请人凭《确认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租赁手续。
七、放弃处理
申请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同放弃,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选房的;
2、参加选房但放弃所选定的住房的;
3、已选房但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4、签订租赁合同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租房的。
八、有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参加摇号选房的申请人或委托人按指定的日期参加摇号选房,同时,需持“粤康码”绿码方可进场,请申请人严格管控自身近期活动范围及生活、出行方式。申请人或委托人在进入现场时,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绿码,接受现场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者,将不得进场。
2、为避免人群聚集,摇号现场只能申请人或委托人一人进入,建议亲属或共同申请人不到摇号现场。
(二)调整房源要求
1、实施摇号选房后,因就业、子女就学、户型等其他原因需要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可在上述房源申请调换,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办理换房手续。
2、经申请调整房源或换房后,在新签订的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限内,不得再次申请换房。如需换房,必须在租赁合同到期后,经街道(或就业单位)、市住建局等部门重新对保障家庭情况进行审核,确认符合当年公布的住房保障范围的,再办理相关换房或续租手续。
九、法律责任
1、申请人隐瞒身份、住房或收入等状况,以虚假资料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市住建局将取消其申请资格,责令其退出已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并按照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租金市场参考价的2倍追缴房租差价并上缴财政,该申请人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已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工作人员在配租中如有以权谋私的行为,查实后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其相关责任。
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29日
相关附件:
为做好2022年第二次开平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部令第11号)、《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粤府令第181号)、《江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江府[2019]3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配租方案。
一、房源、位置
本次初定配租的房源共(47)套,实际配租房源待登记对象进行意向登记后再确定。房源名单如下:
(一)三埠港口路44号、1、2幢共3套;新华四巷1号2套;东河路188号2套;同兴路122号1套;中山大道32号2套;祥龙五区100号1套、101号17套、102号12套。(附表)
(二) 水口镇中山路288号5套、192号2套。(附表)
二、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的对象共17户,申请实物11户,申领补贴6户。2022年12月27日前公示符合廉租户保障资格的家庭(含夫妻关系家庭)。
三、租金标准
根据《关于公布2017年开平市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租金标准的通知》(附件)
四、摇号时间和地点
摇号时间
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
摇号地点
市住建局4楼会议室(虹桥路29号)
五、配租程序
(一)现场签到
1、申请人在配租当日8时30分到配租现场进行签到并领取座位号,逾时不签到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
2、申请人代表共同申请人签到,申请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第三人签到,但应提前一个工作日与受委托人共同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交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委托签到手续。
3、签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摇号配租
1、70周岁以上、残疾(持有残疾证明)按年龄顺序、残疾等级优先摇珠、优先择房。
2、退役军人家庭、残疾人家庭、单亲妇女家庭优先顺序配租,以上优先家庭抽中后其他家庭再按照顺序进行摇珠。
3、按现场签到先后顺序确定座位号。申请人签到时,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的签到先后顺序安排一个座位号,申请人拿到座
位号后按号入座。
4、抽取摇号顺序号。申请人按座位号由小到大抽取摇号顺序号。
5、摇号。申请人按顺序号抽取房源号,抽到的房源号即为该申请人所选中的房源。申请人摇中房源后须到现场服务处进行登记,并现场签订《开平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
(三)手续办理
参加本次摇号配租的申请人凭《确认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租赁手续。
七、放弃处理
申请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同放弃,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选房的;
2、参加选房但放弃所选定的住房的;
3、已选房但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4、签订租赁合同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租房的。
八、有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参加摇号选房的申请人或委托人按指定的日期参加摇号选房,同时,需持“粤康码”绿码方可进场,请申请人严格管控自身近期活动范围及生活、出行方式。申请人或委托人在进入现场时,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绿码,接受现场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者,将不得进场。
2、为避免人群聚集,摇号现场只能申请人或委托人一人进入,建议亲属或共同申请人不到摇号现场。
(二)调整房源要求
1、实施摇号选房后,因就业、子女就学、户型等其他原因需要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可在上述房源申请调换,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办理换房手续。
2、经申请调整房源或换房后,在新签订的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限内,不得再次申请换房。如需换房,必须在租赁合同到期后,经街道(或就业单位)、市住建局等部门重新对保障家庭情况进行审核,确认符合当年公布的住房保障范围的,再办理相关换房或续租手续。
九、法律责任
1、申请人隐瞒身份、住房或收入等状况,以虚假资料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市住建局将取消其申请资格,责令其退出已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并按照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租金市场参考价的2倍追缴房租差价并上缴财政,该申请人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已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工作人员在配租中如有以权谋私的行为,查实后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其相关责任。
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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