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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要闻】 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更名为国家社会组织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8-31 16:19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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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民政部获悉:根据中编办批复,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民间组织执法监察局)正式更名为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对外可称国家社会组织管理局。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和将于9月1日施行的《慈善法》都赋予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的重要管理职责,迫切需要增强登记、监管、执法能力。民政部内设社会组织管理机构更名,标志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构更加名副其实、责任加重。(记者 潘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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