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埠街道办事处加快推进“大民政”工作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 | ||||
序 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市牵头单位 | 办事处 责任单位 |
1 | 完成社会养老服务场所布点和设施配套的编制规划 | ①6月底完成面积300平方米以上闲置国有房产调查梳理; ②12月底前完成养老布点规划; ③按人均用地指标0.1-0.3平方米标准安排养老服务设施用地。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资产办 村委会 |
2 | 实施“养老助残"公益创投 | 三埠中山社区居家养老助残服务站要在5月31号前完成招标投标,并要在6月底前完成建设。 | 市社工委 | 民政办 所属村居 |
3 | 完善城乡养老机构设施 | 全年新增养老床位40张(不含市福利院和美仙养老院) | 市民政局 | 民政办 卫计局 村委会 |
4 | 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 ①三埠街道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在5月底前完成选点; ②三埠街道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在12月底前建设并投入使用。 | 市民政局 | 民政办 财政局 |
5 | 建成老人日间照料中心 | 在5月20日前完成选点工作,6月底全面建成 | 市民政局 | 民政办 财政局 属地单位 |
6 | 完成农村幸福院建设 | 三埠星光要在5月20日前完成建设。 (还要选2个点) | 民政办 财政局 村委会 | |
7 | 推进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 ①到2015年,全市持证社工要达到340人; ②2014年要在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各设置1个社工岗位; ③2015年,每个城镇社区配备3名社工,每个农村社区配备1名社工。 | 市社工委 | 组织办 人社局 财政所 民政办 各村居 |
8 | 合理配备社区专职人员 | ①2月底前,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②6月底前,摸查全市社区专职人员配备现状; ③9月底前,研究改善社区专职人员配备的措施; ④12月底前,争取三埠街道的社区人员配备比例达标,在试点社区设置社工岗位。 | 组织办 财政所 民政办 各村居 | |
9 | 建立完善复退军人服务管理机制 | ①6月底前,确立1个镇(街)作为试点单位,组织试点镇到鹤山市雅瑶镇学习; ②12月底前,试点镇街挂牌运作。 | 民政办 维稳办 | |
10 | 提高低保五保生活保障标准 | ①4月底前根据省公布的最低标准的要求,制定提高低保标准和低保补差水平方案。6月底前审定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差方案,落实所需资金,并实施新的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 ②落实五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本市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 | 市民政局 | 民政办 财政局 |
11 | 完善残疾人保障 | ①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低保残疾人生活津贴标准分别按1200 元/年和600元/年进行调整; ②落实残疾人康复、托养、教育等方面救助政策,研究出台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政策。 | 市残联 | 民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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